“如果说一个项目的预售款全被挪用有点夸张的话,那么就整个行业来看,70%左右的预售款都会被挪做他用。有的是用来拿地,有的是用来还银行贷款,基本上只留下很少一部分款项用来建设项目,”润丰地产销售公司总经理郑德强向记者表示。
以一个项目而言,按照目前的操作规则,开发商拿下土地,前期只需提供验资证明,土地出让金则可分期缴纳。然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开发贷,用于项目开发,当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到达建设总投资额25%的时候,就可以办理预售手续,回笼资金。
在到达预售阶段时,开发商对于项目的投资就基本完成,而预收上来的购房者款项就可以任凭开发商支配,项目的后期建设凭借着开发贷和承建方的“垫资”就可以保证完成,只需预留一部分资金预防不测。
郑德强表示,对于一个小项目而言,靠这样的方式回笼资金速度是非常快的,几个月内就可以完成,而且不耽误公司的发展。
监管政策将加速房企并购
可以说预售款的挪用是开发商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,路劲地产营销总监温立伟向记者表示。